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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启动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6-04-11 点击次数:


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周继鹏报道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等6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并对相关省(区、市)以及各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直属院)需承担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清查方案,编制操作细则;要以省级专业队伍为主,组建清查队伍;要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外业调查,并于2016年9月底前将经过检查验收的外业调查资料送交相应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配合做好清查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并共同分析清查结果、编写成果报告。

 《通知》要求,各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直属院)要指导审核监测区各省清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指导各省编制和完善操作细则,做好各省清查队伍组建方案的审核评估和督促落实工作。要按照事前指导、中间检查、事后验收的三环节管理,加强对各省清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重点加强对新增实测样地和地类、起源、林种发生变化样地的检查,加大对偏远地区的样地检查力度,逐步扩大样地检查的覆盖范围。对省级和国家级检查的样地应单独建库备查。要做好外业调查资料验收和内业统计分析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将数据成果、2017年3月底前将清查报告等全部清查成果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

信息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 责任编辑:湖南省天供山国有林场管理员